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金沙体育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3-04-24
 金沙体育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牌家居”或“公司”)已于2023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金沙体育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佛山市禅城区箭牌大厦23楼会议

  金沙体育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牌家居”或“公司”)已于2023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金沙体育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佛山市禅城区箭牌大厦2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志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八、监事会工作情况”等内容。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机构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其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因此,我们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属实、完整,公司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周四)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截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以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金沙体育截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于2023年5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属于关联股东回避事项,与上述提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12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联股东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为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提案已于2023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扫描发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信函或传线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线及14:00—17:00

  3、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科洋路20号箭牌大厦22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注: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表决”空格内填上“√”;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牌家居”或“公司”)已于2023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并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在佛山市禅城区箭牌大厦2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岳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及“七、金沙体育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等内容。

  独立董事王晓华先生、李胜兰女士、饶品贵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2022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产品领先、品质制胜、品牌高端化、全渠道营销、国际化运营的发展战略,目标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2022年增长15%~25%。

  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2023年度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实际经营管理成果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理解经营目标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机构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法人北京宏华骏成科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称“宏华骏成”)、陕西全信实业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乐华恒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附属公司(合称“乐华恒业投资”)发生日常销售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累计最高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分别为人民币25,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法人肇庆市高要区加华塑料有限公司(简称“高要加华”)、南雄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简称“南雄燃气”)发生日常采购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累计最高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分别为人民币2,500万元、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向关联法人佛山市中盛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盛置业”)租赁办公室形成的关联交易预计累计最高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700万元;接受关联方宏华骏成提供的安装服务等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预计累计最高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15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谢岳荣、ZHENHUIHUO、霍少容、霍秋洁、谢安琪、谢炜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等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以及2023年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谢岳荣、ZHENHUIHUO、霍少容、霍秋洁、谢安琪、谢炜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科洋路20号箭牌大厦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丰富的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聘期为一年。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古范球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金沙体育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庆慧先生,2018年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1家。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20年12月29日因执业某上市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项目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受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已整改完毕。除此之外,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共计1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了IPO期间的审计服务,IPO审计期间(含2018-2021年度)审计及验资相关费用为990万元。金沙体育公司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等与信永中和确定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报酬,并签署协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核查,认为信永中和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经核查,信永中和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信永中和为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在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客观、公正、严谨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内部控制情况。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如下: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5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16号解释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继续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牌家居”或“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期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42,218,313.26元,2022年度合并报表当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3,028,487.7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8,288,026.45元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616,958,774.52元;母公司(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期初未分配利润463,735,103.14元,2022年度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182,880,264.48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8,288,026.45元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628,327,341.17元。同时,公司将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即公司2022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28,327,341.17元。

  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建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以公司截至2023年4月11日总股本965,612,800股为基数,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约为177,672,755.2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9.96%。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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