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厨金沙体育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栏目: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23-10-12
 金沙体育第一节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金沙体育第一节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异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线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2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家具制造》的有关规定,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2 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注:上表中门店统计包含在建店,包含专卖店、综合店、家居馆以及专区;阳台卫浴、玛尼欧(电器)为公司外拓的新品类,本报告期前未单独列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拟于2022年9月5日通过网络互动形式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5日(周一)上午11:00-12:00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温建怀先生、独立董事章颖薇女士、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朱灵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建波先生及有关部门负责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温建怀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0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号)。关联董事温建怀、潘孝贞金沙体育、温建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温建怀、潘孝贞、温建北回避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牌厨柜”)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2019年11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9,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92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2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660.0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8,54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12 月 1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622.64万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53.70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323.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闽华兴所(2019)验字F-004号)。

  截至2022年6月 30日, 公司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92,074,327.11元,银行手续费 4,126.08元, 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8,815,336.82元。截至2022年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91.9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589.86万元,募投项目新增投入2,401.94万元,银行手续费0.17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502.72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592.75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余额为23,9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692.75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金沙体育,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同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中“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3#金沙体育、5#厂房建设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牌”)。为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3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实施专户管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同安支行及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做了结项,并于2022年4月 24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共计78.77万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5月7日,公司将该募集项目专户办理注销。

  依据有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协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统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注:除上述所列示金额外,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余额为23,900.00万元。

  详见附表1《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2《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273.2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资金有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度全部置换完毕。

  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99.7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资金有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2021年已置换募集资金1,589.86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022年半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情况如下:

  2021年7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022年6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022年半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4月24日,“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同安四期项目1#、2#、4#、5#厂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同安四期项目1#、2#、4#金沙体育、5#厂房建设项目”结项,并于2022年4月 24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共计78.77万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三期年产10万套工程衣柜建设项目”结项,并于2022年5月6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共计1,348.99万元转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2795账户,用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同安四期项目 3#、6#厂房建设项目”。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

  注1: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共876.34 万元,公司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同安四期项目1#、2#金沙体育、4#、5#厂房建设项目中扣除216.34万元;从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 3#、5#厂房建设项目中扣除660万元。

  注3:受疫情及下游地产景气度影响,阶段性销售收入增速不及预期;且项目中的木门属于公司新开拓的品类,目前处于前期业务拓展阶段,成本及费用支出较高,因此尚未实现规模效益。

  注1: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共计646.11万元,公司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同安四期项目 3#、6#厂房建设项目中扣除。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1、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温建怀、潘孝贞、温建北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文化用品设备出租;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标准化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商标代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版权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居用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日用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进出口代理;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具销售;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1737号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东三区208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木材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木材收购;人造板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地板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塑料零件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模具制造;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其他橡胶制品制造;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采购软件、设备、服务、商品,购销原材料、收取服务费等关联交易。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